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5月20日
QS 發布條款
- 釋義
本條款的定義適用於此等《QS 發布條款》。其他定義術語的含義為 QS與「客戶」之間的《通用協議》以及《QS 通用條款及細則》賦予該術語的含義。
廣告:推廣「客戶」業務並應根據「訂單」指定出現於 QS 「發布」的所有宣傳內容和宣傳資料和「材料」。
截止日期:「客戶」向 QS 提交「廣告」及/或「材料」的最後日期。該日期由 QS 在「截止日期」前最少 7 天通知客戶。
材料:與「客戶」業務有關的任何資料,包括「客戶」向QS 提交以包括在「廣告」的標誌。
QS 發布服務:根據「雙方」同意並載於「訂單」由 QS 在 「QS 發布」為「客戶」發布的「廣告」。
QS 發布:由 QS 製作的任何發布。
- 發布要求
2.1 「客戶」有責任在「截止日期」前向 QS 提供所有有關「廣告」和「材料」。
- 客戶同意並承認:
(a) 若 QS 在「截止日期」後從「客戶」收到任何「廣告」或「材料」,則 QS 保留權利自行決定作下列其中一項行動:
(i) 在「QS 發布」的下一版發布「廣告」;或
(ii) 若「客戶」之前已向 QS 提供「材料」,則以該「材料」用作「QS 發布」的「廣告」;
(b) 若 QS 無收到「客戶」的任何「廣告」或「材料」,則 QS 保留權利自行決定作下列其中一項行動:
(i) 若「客戶」之前已向 QS 提供「材料」,則以該「材料」用作「QS 發布」的「廣告」;或
(ii) 拒絕在任何「QS 發布」發布任何「廣告」,直至收到「客戶」的「廣告」或「材料」。
(c)「廣告」或「材料」(經「客戶」修改,或若未經修改,則根據最初提交的狀態)視為在「截止日期」在所有方面獲得「客戶」批准,QS 保留權利在「截止日期」後拒絕接受對所提供任何「廣告」或「材料」的任何更改;
(d) QS 可自行決定從任何「QS 發布」中刪除任何「廣告」。
(e) QS 保留權利自行決定拒絕在「 QS 發布」發布任何「廣告」或更改任何「廣告」的位置,恕不通知「客戶」。
- 數據擁有權
3.1「客戶」同意「QS 發布」中的所有專有和「知識產權」於任何時候均為 QS 的財產。
3.2 「客戶」向 QS 提供「材料」的「知識產權」於任何時候均為「客戶」所有。「客戶」授予 QS 全額付費、非獨家、免版稅、不可轉讓的許可,以複製和修改「客戶」在「協議」期內由「客戶」向 QS 提供的任何「材料」,以便 QS 提供「QS 發布服務」。
Version Control
Version Date Changes
1.0 20th May 2024 First Version
1.1 22nd May 2025 Updated Version 1.0